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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本市从11月起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后,新政策实施一周便已显现出显著成效。据统计,一周内共有410位患者受益,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总计达到148.88万元。
这一举措极大地减轻了不孕不育家庭的经济负担。新政策涵盖的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包括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十余项。这些项目现在已经被正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论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这些项目时,都不设基金起付标准。
具体报销比例方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这些费用都会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了确保公平性和合理性,上述项目规定了三级医院的价格,并以该价格作为基金最高支付标准。当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价格低于基金最高支付标准时,实际收费价格将被作为基金支付标准。
以张女士为例,假设她选择了卵胞浆内单显微注射技术(ICSI,即第二代试管婴儿)治疗。在纳入医保前,她需要支付总费用12246元。而纳入医保后,如果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70%的报销比例,她只需支付3673.8元,可报销8572.2元;若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照50%的报销比例,她同样只需支付6123元,但可报销金额与自付金额相同,均为6123元。最终的报销费用将根据患者的具体治疗情况来定。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为患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也进一步体现了南宁市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进步和决心。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持续发挥其积极作用,为更多的家庭带来希望和欢笑。